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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的通知
  •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
  • 佳东政发〔2025〕7号
  • 2025-10-28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8 15:24 来源: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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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赋予基层行政执法权限工作的安排部署,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经东风区人民政府十七届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赋予松江乡、建国镇3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具体包括:

1项 对不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和周末卫生日制度且逾期不改的和未按责任区实行及时清雪、清除污冰、清除垃圾污物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2项 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3项 对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行为进行处罚。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政府行权情况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政府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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