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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东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4-04-11 13:07 来源:佳木斯市东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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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城乡建设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关简介,包括主要职责、领导信息等;

2、法规文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等;

3、行政职责,包括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依法行使行政职责的有关情况等;

4、工作动态,包括本部门日常主要工作情况及有关新闻动态等;

5、其他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网址为:www.jmsdf.gov.cn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本部门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向东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东风区胜利路消防队南门60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邮政寄送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东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东风区胜利路消防队南门60号)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东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jmsdf.gov.cn/html/-publicinfo-.html),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 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 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镇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接受投诉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机构:佳木斯市东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东风区胜利路消防队南门6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8395819 

电子邮箱:dfqzjj@126.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邮政编码:15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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