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曝光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对佳木斯市东风区两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2026年4月1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佳木斯市东风区白钢铆焊加工门市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谭某(电焊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规定,决定对佳木斯市东风区白钢铆焊加工门市部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17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河南扶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李某(电焊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规定,决定对河南扶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佳木斯市东风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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