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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日期:2026-04-07 16: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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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佳木斯市东风区农业农村局现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一、监督举报范围

(一)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问题

1.种植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不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等行为。

2.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撤销登记的农兽药行为。

3.私屠滥宰畜禽,屠宰环节注水、注药、注入其他物质,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及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行为。

4.农产品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加工环节不落实质量安全管控要求,伪造、冒用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合格证明、追溯信息等行为。

5.农资经营主体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流动摊贩非法销售农兽药等行为。

6.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投入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化学投入品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

7.其他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腐败和作风问题

1.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问题。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规参与营利活动等问题。

3.在惠农政策落实、补贴发放、项目实施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其他违纪违法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

(三)监管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推进缓慢,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2.对群众反映、上级交办、巡查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

3.监管责任悬空、工作流于形式,日常检查、抽检、巡查走过场,隐瞒、迟报、漏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件。

4.在行政审批、许可、备案、验收等环节设置障碍、刁难市场主体,增加办事成本和负担。

5.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二、监督举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受理。

三、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渠道实名或匿名举报,鼓励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主体、违法事实及照片、视频、票据等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处置。

1.举报电话:0454-8382866(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举报邮箱dfqnyncj2025@163.com

3.来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胜利路616号消防救援大队南门3楼,信封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问题”

4.来访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胜利路616号消防救援大队南门307

四、有关要求

1.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干扰正常工作。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我局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泄露信息、打击报复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对收到的有效线索,我局将及时核查处置;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东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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